伊犁州乳制品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一次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20-07-17

字号:[

        伊犁州乳制品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伊犁州乳制品行业协会。
  第二条 协会以推动中国乳制品工业发展为宗旨,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政府委托做好行业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交流机会。协会欢迎广大乳制品加工企业及相关企业加入协会。在新疆伊犁地区范围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开展自律、诚信建设”。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伊犁州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5006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总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 组织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四) 组织收集乳品行业的伊犁州经济、技术信息,办好有关技术;
(五)  组织收集乳品行业的伊犁州经济、技术信息,办好有关技术; 
   (六)  评选行业模范人物及先进企业;
(七)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协会成员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行业发展。;
(八)为会员单位服务,发展行业公益性事业,解决行业共性问题。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的会员种类是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协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乳制品企业、相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单位会员为在伊犁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乳制品企业、相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 提出解决本单位、行业有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六)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乳制品行业的行规行约。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 制定并修改会员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
  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协会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2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协会理事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公众号.订阅号.网站推广广告费;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捐赠慈善公益机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0年4月1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伊犁州乳制品行业协会。
  第二条 协会以推动中国乳制品工业发展为宗旨,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政府委托做好行业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交流机会。协会欢迎广大乳制品加工企业及相关企业加入协会。在新疆伊犁地区范围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开展自律、诚信建设”。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伊犁州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15006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总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 组织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四) 组织收集乳品行业的伊犁州经济、技术信息,办好有关技术;
(五)  组织收集乳品行业的伊犁州经济、技术信息,办好有关技术; 
   (六)  评选行业模范人物及先进企业;
(七) 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协会成员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行业发展。;
(八)为会员单位服务,发展行业公益性事业,解决行业共性问题。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的会员种类是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协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乳制品企业、相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单位会员为在伊犁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乳制品企业、相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 提出解决本单位、行业有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六)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乳制品行业的行规行约。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 制定并修改会员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
  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span style="color: rgb(102, 102, 102); font-family: A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1 新疆伊犁州乳制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新ICP备2021000060号-1

新公网安备65402402654110

协会地址:新疆伊犁州解放西路77号亚欧大厦15006    电话:0999-8030062